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 机构设置 > 正文
膳食服务处
发布时间:2011-11-13

职责范围:负责总局机关餐厅管理,履行与办公厅签订的《国家体育总局机关餐饮管理合同》,为机关干部提供工作早餐、午餐、值班餐制作和服务。负责5号楼、13号院餐厅的管理工作,为3、5、9号楼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早餐、午餐的有偿制作和服务;为13号、4号院居民提供午餐的制作和送餐。承担体育系统在餐厅举办的宴会服务和副食品供应工作;承担总局委托的总局系统集体户口管理工作。履行与中心签订的保障服务指标;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【打印】    【关闭】